冠安停车

scroll down

居住区公共停车位为业主共有

2025-04-29

   居住区公共停车位权属问题是个老话题了。冠安智能停车管理发展公司作为国内较早地从事停车场运营的企业,亲身经历了小区业主从停车不该交钱到接受“停车是一种消费”转变、从创新停车经营管理商业模式到停车产业化的转变,经历了从停车运营无法可依到逐步健全法规的转变。 

民法典规定,小区地面停车位占用的是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,地面停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有,享有的权利也应该是均等的。

  伴随着家用汽车的高速增长,居住区停车泊位越发紧张,“一位难求”是常态,尤其是老旧小区“公共停车位”成为大家争论和争抢了焦点,车主常常因为停车闹得不可开交,新老业主因为车位分配问题甚至闹得势不两立。

  从多年停车场运营实践来看,对于属于公共产权的车位,“轮换出租”给业主到不失为一个好办法。业委会要结合居住区实际情况,制定小区停车位分配具体规则和“轮换出租”办法,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投票表决;没有业委会的小区,可以委托社区或物管会来牵头,召开业主大会,由业主来共同决定实行轮换出租。

  同时,政府和社区相关方面可以通过多渠道挖掘社区中的停车资源、建设立体停车库、发展路侧停车、共享错时停车等方式,来尽量缓解停车矛盾,为业主“泊者有其位”、安全顺畅交通提供方便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编辑:叶子)